1、目的
为促进我司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公司形象,现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涉及供水业务投诉的客户回访工作。
3、管理职责
3.1 客服办职责:
3.1.1 负责协调、监督客户回访工作。
3.1.2 负责客户回访意见、建议总结及上报,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实施整改。
3.2 呼叫中心职责:
3.2.1 负责组织实施客户投诉回访并将客户回访反馈情况汇总。
3.2.2 对客户反映的问题转达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并形成月度报告。
3.2.3 每月10日前汇总上月客户回访情况统计提交客服办。
4、回访工作的实施
4.1 回访对象
(一)水压、水质、计费以及其他各类投诉工单;
(二)涉及举报(违章用水、损坏供水设施)的。
4.2 回访形式及工作要求
4.2.1以服务热线电话2888777为主,客服办电话2888153为辅的回访形式,必要时进行上门回访,并做好相关记录;
4.2.2当客户存在不满意反馈项时,即形成二次投诉,呼叫中心应再次转达相应诉求工单到相关业务受理部门,直至解决问题。
4.3 电话回访内容以满意程度等征求客户意见,原则上以“满意”、“一般”、“不满意”为标准,并详细记录客户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5、汇总分析
呼叫中心每月10日前将汇总上月客户回访情况提交客服办进行分析跟踪监督。
6、客户回访的考核
回访工作的考核由公司考核部门负责,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对回访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