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水投集团党委动员会在集团1号会议室召开。集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集团直属各部门单位中层副职以上人员、各党支部书记,各子公司、监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集团机关部室的党员干部参加了会议。
根据《市十一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方案》,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9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水投集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巡察。
动员会上,梁军同志代表集团党委班子表态:集团党委成员一定要按照巡察组的要求,以严格的政治纪律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自觉诚恳地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真正把集团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置于巡察组的监督之下,把集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能力建设置于巡察组的监督之下。本着对党和茂名城市水务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客观真实地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主动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决不以任何方式干扰巡察组开展工作。
为配合巡察组开展好巡察工作,会议强调:
一要高度重视,切实站在全局的高度看待巡察工作。通过开展巡察检查,必将有利于集团党委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市国资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利于集团党委及时发现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利于集团党委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因此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诚恳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
二要全力配合,确保巡察检查工作顺利进行。积极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好巡察检查工作,是对集团党委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的一次重要检验。要求集团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严格按照巡察组的工作要求,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实事求是地向市委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看法,保证巡察组了解真实情况、发现真实问题。在巡察期间原则上不安排集团中层以上干部职工休年假。
三要立行立改,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集团党委要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对问题不回避、对矛盾不遮掩,直面问题、揭露问题,采取措施,抓好整改。凡是市委巡察组查找的问题、提出的意见,要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对因客观条件影响,一时整改不了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主体,逐项对照检查、限期整改落实,务必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