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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费预存业务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09-08-12 00:00:00 来源:
尊敬的自来水用户:
为了方便用户缴交水费,我公司营业大厅新开设了水费预存业务,欢迎您前来办理水费预存。
一、办理水费预存须知:
1、选择办理水费预存的用户,须在缴清以往所欠水费的情况下,只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即可办理,预存底金为100元,工本费1元。
2、水费预存卡只作为代缴水费专用。
3、预存的水费不计息、不计税、不收代管费、不收代缴费。
二、在我公司办理水费预存用户的水费缴交时限为:
1、在当月水费产生的次月底(即30日)扣费。
2、当水费预存卡余额不足时,我们将根据您提供的电话或手机号码及时采用短信、语音、电话多种方式,通知您到营业大厅办理补存水费。
3、用户接到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限来补存水费,造成欠水费,将依据有关规定每天按水费总额的5‰(千分之五)收取违约金。
茂名市自来水公司
2009年8月12日